我国确定新能源发展重点领域
(2005年3月26日 10:28)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4日发布公告,决定在2005年到2007年间,实施可再生能源和新能源高技术产业化专项。

    其重点包括五大领域:风力发电。开展1.5兆瓦变速恒频风力发电机组和1.2兆瓦直接驱动永磁式风电机组的产业化;太阳能光伏发电。开展太阳能电池用硅锭、硅片以及高效低成本太阳能电池组件及系统控制部件的产业化;太阳能供热和地源热泵供热、制冷。开展新型太阳能热水器和地源热泵系统产业化;高温气冷堆示范电站。开展高温气冷堆示范电站的设计研究,对关键设备和材料进行研制产业化;氢能。开展氢燃料的制取、存储、专用燃料电池的产业化。

选稿:张爱群  来源::经济参考报  作者:高露 方烨  
  • 煤基醇醚燃料:能源替代战略的现实选择
  •   2005年2月2日 09:03
  • 东沙海域发现"可燃冰" 海洋能源潜力巨大
  •   2005年1月29日 11:13
  • 贵州五年造就能源“第一大产业”
  •   2005年3月24日 09:02
  • 西辽河平原储煤150亿吨 成为我国能源基地
  •   2005年2月17日 15:35
  • 内蒙古加快打造国家级能源基地
  •   2005年1月30日 13:21
  • 青海油田成为青藏高原的能源基地
  •   2005年1月18日 14:06


    东方网版权所有,未经授权禁止复制或建立镜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