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房地产市场宏观调控成效已经显现
(2004年9月20日 16:40)

    我国对房地产市场宏观调控政策实施以来,房地产市场发展总体平稳,目前宏观调控成效已经显现。
    建设部有关负责人20日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说,4月份以来,房地产开发土地购置面积、商品房新开工面积与施工面积的增幅明显回落,投资需求膨胀势头得到有效控制,对抑制未来一个时期房地产开发投资规模还将产生积极影响。
    各地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控制城镇房屋拆迁规模严格拆迁管理的通知》,严格控制城镇房屋拆迁规模,放慢了因拆迁而引起的被动性住房需求的释放速度,缓解了住房供求矛盾,减少了拆迁矛盾和纠纷。同时,也有利于控制投资规模和未来的市场供应量。
    银行对房地产开发项目贷款的收紧,以及上海、杭州、南京等地果断采取的限制炒楼花、制止炒房号等措施,使投机性购房得到有效抑制,并减少了投资性购房需求,房地产市场主体逐步理性化。同时,也迫使自有资金不足、实力较差的房地产开发企业转让在建项目,退出房地产开发领域,有利于开发企业的优胜劣汰。
    暂停农用地转非农用建设用地审批,严格控制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的规模,从紧控制房地产开发的土地供应,对推进房地产开发用地的市场化配置,抑制房地产开发投资过快增长起到了积极作用;同时,也有利于迫使开发商释出部分囤积在手中的土地,促进存量建设用地的利用,减少土地资源闲置和浪费。
    地方政府加强了宏观调控,有利于房地产市场健康有序发展。为改善供应结构,上海等地在土地出让中,限制高档商品房用地,加大中低价位、中小户型住房用地的供应。浙江省上半年新开工经济适用住房面积163万平方米,同比增长55.4%。为增强市场信息的透明度,引导合理投资和消费,上海、杭州等地全面开通了房地产市场信息系统。

选稿:张爱群  来源:新华社  作者:孙玉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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