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为了充分发挥对药品、医疗器械生产经营企业的监督管理职能,强化药品、医疗器械生产、经营企业和研制单位的信用意识,促进形成统一开放、公平竞争、规范有序的市场环境,药监部门开始实施药品安全信用分类管理暂行规定。这是记者3月底从乌鲁木齐市药监局了解到的。
据了解,药品安全信用分类管理单位包括药品、医疗器械生产、经营企业和研制单位。药品安全信用等级分为守信、警示、失信、严重失信四个级别,以是否违反药品、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法律、法规和规章等而被处以刑事或者行政处罚作为信用等级划分的主要标准。按规定,正常运营的上述企业和单位在一年内无违法违规行为,视为守信等级;因违法违规行为受到警告,被责令改正的,视为警示等级;因实施同一违法行为被连续警告、公告两次以上等,视为失信等级;连续被撤销两个以上药品、医疗器械广告批准文号的,被撤销批准证明文件、责令停产停业、暂扣生产(经营)许可证、暂扣营业执照等,视为严重失信等级。
药品安全信用等级采用动态认定的方法。被认定为警示等级的,在随后一年内无违法违规行为的,调升到守信等级,依次类推,被认定为严重失信等级的,在随后一年内无违法违规行为的,调升到失信等级。
据乌鲁木齐市药监局局长高彬介绍,目前,市药监局正在为企业建立药品安全信用信息档案,将于今年下半年开始对这些药品企业进行评定挂牌,并公布于众,便于市民能够及时了解药品企业的信用情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