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石化斥资30亿元扩大核心业务
(2004年11月3日 10:52)

    抓住化工景气周期有利时机

    中石化董秘局2日宣布了两项重要新闻:该公司已于10月31日召开董事会会议,批准了中国石化向母公司中国石化集团收购部分资产,并向其出售油田井下作业资产;11月1日,中石化已与中国燃气控股有限公司在京签署协议,将认购11.87%的股份,从而成为其第二大股东。中石化一负责人称,这是其专注核心业务,提高市场控制力的又一重要举措。

    中石化负责人称,此次拟收购的资产可以分为化工类资产、催化剂资产和加油站资产三大类。其中,化工类资产涉及天津石化、洛阳石化、茂名石化、广州石化、中原石化等下属企业;催化剂类资产涉及长岭催化剂、建长股份、齐鲁催化剂、科技开发公司等8家企业,其主要或全部业务均为与炼油化工密切相关的催化剂业务;加油站资产主要包括中国石化集团所属的1023座加油站和54座油库。

    这位负责人称,此次收购上述资产的目的,就是要抓住化工景气周期的有利时机,实现化工业务快速扩张。收购后本公司的乙烯产能将增加38万吨,比2003年底增加12%;合成树脂产能将增加58万吨,提高了12%;乙二醇将增加6.3万吨,提高了11%;PX产能将增加41.41万吨,提高31%;PTA产能将增加62.5万吨,提高了36%;聚酯产能将增加44.8万吨,提高了24%。

    根据中石化与中国燃气签署的协议,双方将在天然气领域展开全面合作与技术交流,建立战略合作关系。同时,中石化将认购中国燃气合共2.1亿新股,认购价格为0.61港元/股,占中国燃气已发行总股本的11.87%,扩充后总股本的10.61%,成为中国燃气第二大股东。

选稿:张爱群  来源:经济参考报  作者:林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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