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生鲜超市要配置食品定期检测设备
(2004年4月16日 16:17)

    广州市最近要求,全市生鲜超市、百货店均建立起食品检测制度,配备检测室一间及检验人员,定期对所销售的农副产品进行抽检,未按照规定检测的将被处以2万元以下罚款。 
    私宰肉、蔬菜农药残留和重金属超标等问题一直是食品安全的隐患,食品检测是食品放心工程体系中最为薄弱的一环。按照要求,广州全市所有领取证照的肉菜市场、生鲜超市以及经营农产品的配送中心、百货店,都要建立食品检测制度,配备与其经营相适应的检测设施和专业检测人员,逐步完善食品安全快速检测体系。
    对不符合卫生条件的食品要就地封存并及时报告工商、卫生等行政管理部门,函告定点生产企业,明确食品安全事故责任,对不合格的食品要交由指定单位销毁或处理。
    除做好本地食品的常规检测外,着重加强对外地食品的检测,严防外地“问题食品”流入广州市场,切实做到不合格的食品不得入市销售。
    此外,市场开办者对检测不合格的食品应立即报告,并及时在市场公示栏进行公示,对反复超标的档位要实行退场处理。市场经营管理者对进场食品应检未检或检测不当造成食物中毒事件的,要承担相应责任。如若经营未经检测或检测不合格的食品,农业行政主管部门亦有权对市场经营者处以5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罚款。
    有关部门将在今年9月份对相关的市场和超市进行检查验收,不合格者将会按照本月起实施的《广州市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处以2万元以下罚款。
    据悉,广州市将对购买测试仪器进行补助。按中级设备配置每台1万元算,每个企业补助1000元。检测人员培训费用由市食品放心工程体系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统筹解决。

选稿:张爱群  来源:新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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