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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鞍山市将按照市“沃土工程”项目实施意见,通过采取工程措施、综合技术措施、生物措施等各种有效手段对我市9500亩粮食单产在200公斤以下非基本农田进行改造,提高耕地质量和综合生产能力,确保粮食安全。
鞍山市纳入计划改造的非基本农田低产田有盐碱型、干旱型(沙质型)、渍涝型3种类型改良土壤。改良措施工程实施完成后使其达到基本农田条件:土地平整,坡度在5°以下;水利设施配套,达到灌排畅通;土壤质地适中,保水保肥;土壤耕层厚度达到13cm以上;林、田、路、渠综合配套,对小流域进行综合治理;确保粮食综合生产能力提高到350公斤/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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