供销合作社将对农资企业实施信用分级制
(2004年8月14日 10:20)

  东方网8月14日消息: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和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日前联合发出通知,要求供销合作社农资系统组织实施信用等级分类管理,促进农资市场秩序的规范发展。

  根据市场主体资格、经济实力、商业信用、合同履约率、守法程度、消费者投诉、公众评价等信息指标的综合情况,农资经营企业的信用将划分为A、B、C、D四级标准。A级企业为守信企业,用绿牌表示;B级企业为警示企业,用蓝牌表示;C级企业为失信企业,用黄牌表示;D级企业为严重失信企业,用黑牌表示。

  企业信用等级评定后,除各地工商机关根据有关规定对信誉好的A级企业给予表彰奖励,对有一定失信行为的B级企业予以警示,对有较严重违法行为的C级企业予以警示并限期改正,对有严重违法行为的D级企业坚决予以取缔外,各级供销合作社也将采取相应的奖惩措施,对A级企业的负责人给予奖励,对D级企业的负责人给予惩戒,并指导督促B级、C级企业进行整改。

  信用等级不搞终身制,将根据企业的信用表现适时进行升降调整。

选稿:董维雯  来源:新华社  作者:董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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