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政府再次调整纺织品出口 关税
(2005年5月30日 14:58)

  记者刚刚从财政部获悉,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决定自2005年6月1日起对纺织品出口关税进一步作如下调整:

  一、对2005年1月1日开始征收出口关税的148项纺织品中的78项产品停止征收出口关税,原定于2005年6月1日提高或降低出口关税的相关产品同时取消。

  二、取消对亚麻单纱(税则号列53061000)征收出口关税。

  经过上述调整,连同已于2005年5月20日决定停止征收出口关税的2项纺织品(税则号列61179000、62179000),自2005年6月1日起共对81项纺织品取消征收出口关税。

  相关产品出口关税具体调整情况有关单位和个人可登陆财政部政府网站(WWW.MOF.GOV.CN)查阅。

选稿:张爱群  来源:新华社  作者:齐中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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