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住宅节能达不到35%不审 批
(2005年4月12日 10:51)

  从江苏省建设厅获悉,江苏今年规定,新建建筑节能必须达到50%,其中住宅的节能标准是35%,设计达不到要求的项目审批时将不予通过。

  江苏人口密度全国最大、矿产资源全国最少、人均环境容量全国最小,能源自给率仅为20%。以可以节能80%的电蓄能技术而言,江苏高层楼宇、宾馆饭店、万人以上公共场所的采用率仅5%,而南京更少,只有1.5%。北京新推出的房地产销售示范合同提出:达不到当地节能标准(住宅节能65%)购房人可以退房,而江苏今年则出台新规,新建建筑节能必须达到50%,其中住宅的节能标准是35%,设计达不到要求的项目审批时将不予通过。

  与此相对应,江苏省建设厅将于5月下旬在南京举行“中国首届现代城乡建设节能蓄能、环境生态技术与产品展览会”,700多家国内外企业将带着最新节能和环保产品、技术汇集南京,以促进新标准的实施。江苏在全国率先举办这个综合性的节能产品技术展主要是为了推动全省城乡建设的“绿色革命”。

选稿:张爱群  来源:新华社  作者:邓华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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