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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方网5月25日消息:昨天,省经贸委等7部门联合出台《关于加强节约用电工作意见的实施办法》,明确将用专项资金、优先办理减免税、实施差别电价等政策措施,助推省政府提出的三年累计节电100亿度的目标。
浙江省政府在《关于加强节约用电工作的意见》中提出,今后三年将累计节约用电100亿度,使全社会万元生产总值的综合能耗在2005年的基础上下降5%。省经贸委资源处副处长屠国富表示,浙江将全面开展以节电、削峰为基本目标的节电改造和节电新技术、新工艺、新产品的推广应用,节电改造方面主要推进两项工作,一是工业企业用电大户,将促进采用先进控制技术和产品,改造主要耗电设备和工艺,提高用电效率,三年累计完成600家以上;二是改造大型公共建筑,如大型商场、宾馆、办公楼等,实施以中央空调与照明为重点的系统节电改造,三年累计完成600家以上。
节电技术推广应用方面主要抓好两项工作:一是组织实施冰箱、空调等家电能效标识,推广使用节能灯等绿色照明技术,三年内累计推广节能灯具600万只(套)以上;二是推广太阳能热水器、太阳能光电技术等太阳能利用技术,实施“百万太阳能屋顶计划”及其他可再生能源应用技术,三年累计推广太阳能热水器100万平方米。
《实施办法》明确了四项扶持政策,力保目标实现。一是省财政每年安排专项资金,重点支持工业企业、大型公共建筑等节电改造工程,支持节电新技术、新工艺、新产品推广应用。二是对开发、生产和推广使用国家明确鼓励的节电技术和产品的企业,经省、市经贸部门会同同级财税部门确认,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优先办理有关减免税事项。三是按照国家《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和《浙江省先进制造业基地建设重点领域、关键技术及产品导向目录》,按照淘汰类、限制类、允许和鼓励类三种情况,实施差别电价政策,限制高耗电(能)行业的发展。四是大力支持绿色照明、冰蓄冷空调和太阳能热水器集中供热示范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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