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化住宅供应体系 杭州"居者有其屋"目标已定
(2005年1月12日 14:18)

  “优化住宅供应体系,满足各种需求层面,实现‘居者有其屋’,推进房地产业持续协调、健康发展”。昨日,杭州日报记者采访杭州市人民政府副市长杨戌标,获悉市委、市政府已经确定了今年的房地产发展目标。

  2004年,杭州市已经基本建立起住宅供应的“四级体系”:市场化运作的商品房、具有保障性质的经济适用房、拆迁安置房、

  解决低收入低保家庭的廉租房及大学毕业生廉租公寓。2004年,这一供应体系初见成效:三年以上的拆迁过渡户已经有80%得到了安置。经济适用房已经摇至3万余准购证房号。今年,“四级住房供应体系”将进入全面运行实施阶段。

  为促进这一供应体系的持续协调发展,市委、市政府在“节约用地、集约用地”的原则下,继续实行有序的土地供应政策。确定的四个具体工作目标是:一、老市区(未含萧山、余杭两区)今年推出4500亩商品房用地,按照规划,总建筑面积将达到550万平方米。二、提供1000亩土地,再建100万平方米拆迁安置房。三、城区开工建设经济适用房面积100万平方米,争取达到180万平方米;竣工面积达50万平方米,其中公开摇号经济适用房50万平方米(约7000套);并在萧山、余杭规划两个各两平方公里的大型经济适用房地块。同时,为减轻来杭创业大学毕业生的居住压力,拟开工再建一处10万平方米的大学毕业生公寓。四、平抑今年的房价上涨速度,尽力控制在2004年的涨幅水准。

  房地产业已经成为我国国民经济的支柱产业,只有平稳、健康、协调地发展了,才能对国民经济起到持续的促进作用,要避免大起大落。杭州的房地产市场有其特殊性,连续几年的人均GDP高速增长、连续几年的人均收入快速增长、适宜的居住环境吸引外来人口置业、每年大量的人才引进等都是刺激房价上涨的因素。有调查表明:杭州每年的房地产新增需求达700万平方米。

  而解决我市困难人群的“住房难”,多年来也一直是市委、市政府的工作重点之一。“解决住房难”,去年更被市委、市政府列入了“破七难”的重中之重。对经济适用房的建设,市政府也提出了较高的建设要求:“占地不多环境好,面积不大配套好,价格不高质量好,物管不贵秩序好”。按目前经济适用房的规划设计方案,杭州已经进入全国解决经济适用房的较好城市行列。一系列的政策措施,将使杭州市有望在三年内基本解决“住房难”:即做到经济适用房和城市拆迁“房等人”;尽力做到拆迁户不必过渡,直接现房安置;做到经济适用房准购证持有家庭有现房可挑选。

选稿:张爱群  来源:杭州日报  作者:陈永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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