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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节前,南京市有关部门出台百货行业促销“十大公约”,破解当前各商家促销活动混乱不堪的难题。“公约”对打折让利、购物返券、价外馈赠、有奖销售、降价销售、积分返利等多种商业促销行为进行了规范,其中,虚构原价、虚假优惠打折被明令禁止。
“公约”规定,商家开展各种形式的促销活动,应提前将活动范围、方式、规则在店堂内、外明显适当位置向消费者明示,活动期间不能随意变更或终止。有关促销活动的户内户外广告及媒体宣传广告,必须如实反映,不得使用含糊的、易引起误解的语言和文字,误导消费者购买商品或接受服务。
凡降价销售、打折让利的商品,按照政府价格主管部门规定实行明码标价,如实说明降价、打折的实际内容,禁止以虚构原价、虚假优惠折价的方式进行促销。
凡组织购物返券、价外馈赠、有奖销售、积分返利促销活动,以公示方式向消费者明示具体规则,并在活动现场设立咨询站,负责受理消费者的咨询与投诉,不得以最终解释权拒绝消费者的咨询或做出任意解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