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对化肥产销进行全程监管
(2005年3月31日 15:55)

  山西省工商、质监、物价等有关部门对化肥等重点农资从生产、销售、运输等各个环节进行全程服务和监管,一方面为化肥厂商提供全方位服务,遏制化肥价格上涨势头,同时严厉打击生产销售“问题化肥”等违法行为。

  在生产环节,山西省采取了电价优惠、原料限价、税收优惠等措施,帮助化肥生产企业降低生产成本。物价部门规定,对化肥生产用电继续实行优惠价格,对普通化肥生产企业用电按0.34元/度执行(其它工业用电为0.44元/度),对大工业化肥生产企业用电按0.24元/度执行;对化肥生产用无烟块煤价格实行最高限价。另外,这个省今年尿素产品增值税继续实行先征后返50%的政策优惠。在运输环节,对化肥铁路运输实行优惠运价,化肥运输单列起价为4.2元/吨,比其它物资运价低0.4元/吨。

  在销售环节,实施临时价格干预措施。在化肥出厂环节,对列入政府定价目录的出厂价格实行政府指导价;在化肥批发环节,实行差率控制措施,批发环节进销差价由合理的运杂费和不超过3%的综合经营差率构成。有关部门将依法对不执行政府定价和政府指导价的厂商进行查处。

  在进行价格干预的同时,山西省有关部门加强了农资市场管理,质监、工商部门已经查处了包括“问题化肥”、“问题农膜”在内的多个制售假冒伪劣农资窝点。

选稿:张爱群  来源:新华社  作者:刘砺平  
  • 山东启动化肥价格预警预报机制
  •   2005年3月31日 10:16
  • 发改委:今年春耕化肥供应保障程度好于去年
  •   2005年3月22日 15:24
  • 化肥生产用煤将实行最高限价
  •   2005年3月16日 16:16
  • 今年化肥价格可望在现有的水 平保持基本稳定
  •   2005年3月3日 10:58
  • 国家建立化肥淡季商业储备制度
  •   2005年1月15日 09:18


    东方网版权所有,未经授权禁止复制或建立镜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