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方狼”咬上“王老吉”
(2005年3月18日 13:19)
  喝了一百多年“王老吉”凉茶的广东人突然被人敲了一下脑门:3月16日,职业打假人北方狼商务调查公司经理刘殿林将“王老吉”告上北京市东城区法院,起诉理由是在饮食产品中加入中药,违反了《食品卫生法》。3月17日下午,生产罐装“王老吉”凉茶的广东加多宝饮料食品有限公司通过本报向外界声明称,主、客观上都不会出现欺骗消费者的行为。
  打假人:王老吉涉嫌欺诈消费者
  刘殿林说,根据我国《食品卫生法》规定,食品不得加入药物。今年2月初,他在王府井百货公司东安市场买了一听“王老吉”饮料,发现配料中含有的“夏枯草”没有被列为可作为食品的药材,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保健食品原料管理的通知》也未将其列入“既是食品又是药品”的名单。
  根据《食品卫生法》第十条规定,“食品不得加入药物,但是按照传统既是食品又是药品的作为原料、调料或者营养强化剂加入的除外”。《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2000年版一部第232页中明确收录了“夏枯草”这一中药材,其“功能主治”为清火、明目、散结、消肿,用于目赤肿痛、目珠夜痛、头痛眩晕、乳痈肿痛、甲状腺肿大、淋巴结结核、乳腺增生、高血压等。刘殿林据此认为,“夏枯草”是一味纯中药而非既是食品又是药品的物品。与此同时,在《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保健食品原料管理的通知》中,规定了首批“既是食品又是药品的物品名单”,其中也没有“夏枯草”的身影。所以加多宝公司在食品中添加“夏枯草”是一种违法行为。
  刘殿林认为,加多宝公司和王府井百货公司东安市场涉嫌欺诈消费者,要求退还10元货款,并赔款10元。截至记者发稿时止,该案尚在审理之中,法院将择日进行宣判。
  王老吉:北方狼涉嫌恶意诉讼
  3月17日下午,记者给位于东莞市长安镇的广东加多宝饮料公司打电话询问案件最新进展,该公司随即透过本报向广大消费者发表声明。
  加多宝公司在声明中强调,公司在生产“王老吉”凉茶时,无论是在产品包装上的“配料”说明中、在产品宣传上,还是在上报政府主管部门的审批文件中,均明确标示了含有“夏枯草”成份,所以,在客观上并不存在“采取虚假或者不正当手段欺骗、误导消费者”的事实;而且,以“夏枯草”作为成份之一的“王老吉”凉茶,自清朝道光年间开创以来,配方一直沿用至今,因此,加多宝公司也不存在利用加入“夏枯草”达到“欺骗、误导消费者”的主观动机。此前,加多宝公司曾对2001年至2004年饮用“王老吉”罐装饮品的消费情况进行统计,并未接到任何不良反应投诉及记录。
  加多宝公司还认为本案原告将一起简单的民事诉讼分别在北京市东城区、西城区、海淀区等法院重复起诉,并通过媒体大肆炒作,这不仅使加多宝公司陷入不必要的讼累,而且已经恶意损害了加多宝公司的商业信誉,加多宝公司将保留追究原告恶意损害答辩人商业信誉的全部权利。
  “夏枯草”无毒
  加多宝公司在声明中称,在古今任何一部药典记载中,“夏枯草”都是无毒的,在我国岭南地区、港澳地区及东南亚地区的居民膳食习惯中,长期以来都被用作凉茶或者煲汤的常见配料,几乎所有的凉茶饮料中均有“夏枯草”。去年,广东省已经将“夏枯草”作为普通食品上报卫生部。“夏枯草”应该属于“按照传统既是食品又是药品”的物品,卫生部的名单注明为“第一批”名单,所以并非不在名单上的物品就不能加入食品。
  记者在超市店铺看到,除了“王老吉”外,“廿四味”“春和堂”等一些同样具备凉茶功效的饮料配料中,也包括有“夏枯草”。绝大部分消费者对于“食品不能添加中药”的规定并不知晓,一些长期饮用“王老吉”的老广东也觉得“夏枯草”并不是什么可怕的药物,也不担心其中包含什么副作用。
  王老吉凉茶
  以制造凉茶这种独具岭南特色的药品而出名的王老吉,扎根两广已有170多年历史,在20世纪80年代,王老吉系列产品营业额达到1.5亿元,成为广州羊城药业公司的“当家花旦”。
  上世纪90年代中期,广东加多宝饮料有限公司取得了香港“王老吉凉茶”的品牌经营权之后,开始生产红色罐装的王老吉饮料。因为在两广地区对于王老吉的凉茶概念和品牌认知都比较充分,所以王老吉在区域范围内有比较固定的消费群,连续几年的销售额也稳中有增,盈利状况良好。王老吉凉茶的头7年,虽说一直处于不温不火的状态。直到2003年才开始发力——加多宝对其品牌重新定位,并以4000余万元广告额杀入央视标王行列,几乎是一夜之间,珠三角地区刮起了一股“红罐凉茶风”,2004年其销售额达4亿元。
选稿:赵小磊  来源:深圳商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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