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零售行业报告

 观点提要

 行业增长现状分析

 行业经济效益分析

 核心竞争力分析

 业内政策导向分析

 行业资本性分析

 投资前景分析

 发展走势分析


业内政策导向分析

  零售业受到了国家管理部门的高度重视,一系列旨在规范零售业运营的法规和政策也相继出台,它们引导着我国零售业走向健康繁荣的发展道路。
  1、外商投资零售业条件放宽
  2004年4月,商务部颁布《外商投资商业领域管理办法》,将商业利用外资工作由试点转为正常开放,明确中外投资者在符合条件的情况下,可以依法设立外商投资商业企业,从事商业流通领域的经营活动;扩大开放区域,放宽外方投资者股权限制,取消企业注册资本和投资者规模等限制性要求;下放部分商业利用外资的审批权限,将一部分经营规模小,开店数量少或者使用中国品牌商标、商号的外商投资商业企业交由省级商务主管部门审批。
  按照加入世贸组织的承诺,自2004年12月11日起,我国将进一步扩大商业领域的对外开放,取消对外商投资商业企业在地域、股权和数量等方面的限制。届
  时,外资可在国内任一区域开设零售店铺,开设店铺的数量也不再有限制;除经营药品、农药、粮食、图书等商品的销售外,外资在合资零售企业中的股权比例不再受限制,并且允许成立外商独资零售企业;2004年12月11日以后,除烟草和化肥外,外资零售企业可以经营其他任何商品,而到2006年12月11日以后,外资零售企业不得经营的品种只有烟草一种。在我国零售业市场对外资全面开放的时限即将到来之际,外资零售企业正在积极筹备,蓄势待发,内资零售企业将受到更大的冲击。

  2、大型购物中心将受到限制
  商务部6月初发布《全国商品市场体系建设纲要》,结合当前宏观调控的要求,针对目前流通领域特别是大型商业设施投资过热的情况,提出要控制发展大型购物中心,并将加快发展贴近和方便居民生活的便利店、折扣店和中小型综合超市。另一方面,政府也鼓励零售企业积极做大做强。百联、王府井百货、苏果、大连大商、武商等15家排名中国零售行业前茅的企业已进入商务部确定的被扶持的大型流通企业推荐名单。这些企业将重新构筑发展模式,并在参与政府重组并购活动中获得更多的政策优惠。

  3、大中城市严格零售店铺审批程序
  近年来,根据国务院要求,北京、上海、广州、大连、青岛等直辖市、省会城市、计划单列市及沿海开放城市已经制定有关大型百货店、综合及专业仓储式超市、连锁店、综合及专业商品交易市场的网点发展规划,以规范本地零售业发展的秩序。从
  趋势上看,零售业网点规划将逐渐覆盖全部零售业态,规划范围也将从大中城市向中小城市延伸。因此,在近期,在大中城市开设大型店铺将经历越来越复杂和严格的听证椔壑??审批程序,投资者将支付更高的开办费用,同时现有网点的资产随之相应升值;在长期,包括中小城市在内的所有城市零售网点都会程度不同地升值,成为稀缺性的经济资源。
  

选稿:高彬翔  来源:中经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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