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正式启用统一的个人征信系统
(2005年7月1日 8:52)

  中国人民银行杭州中心支行30日宣布,浙江各商业银行和农村信用社将于7月1日起正式启用全国统一的个人征信系统,全省个人信用档案实现“大联网”。

  中国人民银行杭州中心支行周行长说,此次在浙江联网运行的个人征信系统主要包含来自银行的三类信息,一是身份识别信息,包括姓名、身份证号码、家庭住址、工作单位等,二是贷款信息,包括贷款发放银行、贷款额、贷款期限、还款方式、实际还款记录等,三是信用卡信息,如发卡银行、授信额度、还款记录等。各金融机构在审核个人贷款、信用卡申请或对已发放个人贷款等进行信用风险跟踪管理时,都可以共享这一系统中的个人信用档案。周业(木加梁)表示,信用档案联网的“双刃剑”效应,将有助于引导诚实守信的社会信用文化。一方面,个人可以通过每一次按约还本付息,为自己积累一笔“信誉财富”,从而有了向银行借款的信誉“抵押品”。另一方面,个人一旦出现不良信用记录,会遭致多家银行的“制裁”。

  浙江省银行业协会副理事长杨绍红说,今年初浙江被确定为全国个人征信系统扩大试点省以来,参加试点的商业银行使用该系统的频率直线上升,有的已从中受益。中国工商银行浙江省分行近几个月中“堵”住了不良信用客户贷款38笔、金额1117万元,其中21笔的客户信息来自其他商业银行。

选稿:张爱群  来源:新华社  作者:胡作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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