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2005年全面建立农村低保制度
(2005年3月11日 10:8)
  东方网3月11日消息:昨天,记者从长春市民政工作会议上了解到,今年长春市将加强城乡社会救助体系建设,在城市低保金实行社会化发放,实现分类施保和动态管理下的应保尽保的同时,制定《长春市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工作实施意见》,全面建立规范的农村低保制度。

  从今年起,长春市将利用3年时间,全面改造农村敬老院。今年新建、改扩建40个敬老院,建立以农村社会福利服务中心为骨干,以敬老院为补充的农村养老新格局。在农村范围内全面推行村务公开,进一步健全基层民主管理制度。在落实《长春市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办法》的同时,制定《长春市“阳光超市”管理暂行办法》,规范“阳光超市”的运行程序。今年,长春市还将制定《长春市养老服务机构管理办法》,加大投入力度,改善在院孤寡老人和孤残儿童的生活条件。

  2005年,长春市还将积极推进地名标准化设置工作,完成全市门牌设置和7000栋居民楼的楼牌设置,出版《长春市行政区划图》,逐步建立地名数据库。

选稿:陈雯  来源:新华网  作者:李明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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