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小额担保贷款首发1012万元
(2005年3月18日 14:3)
  17日,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中国人民银行长春中心支行、省财政厅在长春市农村信用合作社联合社营业部举行全省省本级下岗失业人员小额担保贷款启动仪式。6名下岗失业妇女代表和2家企业现场拿到了1012万元贷款。

  在启动仪式现场,组织省杉松岗煤矿下岗失业人员就业的企业——吉林卓越股份有限公司,吸纳下岗失业人员达到职工总数30%以上的劳动密集型小企业——长春市绿园区中亿商厦有限公司,经省妇联、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和省中小企业管理局共同组织创业培训,并取得劳动保障部和国际劳工组织共同颁发的创业培训合格证书的6名下岗失业妇女代表拿到了小额担保贷款8笔,金额达1012万元。预计这些贷款可直接带动近1900名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

  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副厅长申奉澈透露,据统计,从2003年至2005年2月,全省共筹集小额贷款担保基金9370万元;发放小额担保贷款9581人;发放贷款金额1.09亿元。今年开始的省本级贷款业务,目前已经安排3亿元的贷款资金,主要面向下岗失业人员再创业的小额担保贷款,和积极吸纳下岗职工的企业贷款。特别是针对下岗失业人员小额担保贷款,还把贷款对象放宽到境外就业人员,即境外就业人员无论是否属于下岗失业人员,对每人均可以提供2万元左右的小额担保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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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企业多雇佣下岗职工可多贷款

  今年为加大对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的扶持力度,我省出台了一系列的优惠政策,其中比较突出的是把下岗失业人员组织起来就业的企业和下岗失业人员合伙经营的小企业,可根据其安置的下岗失业人员人数,按照人均2万元的标准,根据实际需要适当扩大贷款额度。

  小额担保贷款对象

  下岗失业人员小额担保贷款的对象主要包括:下岗失业人员组织起来就业的企业、下岗失业人员合伙经营的小企业、劳动密集型小企业、下岗失业人员、境外就业人员。

  申请小额担保贷款的程序

  贷款申请人可直接向贷款机构提出贷款申请,担保机构审核并予以担保,经办银行机关规定办理贷款手续。担保机构自收到贷款申请及资料完备之日起,在一周内办结有关审核认定手续或不给予办理的理由。担保机构和经办银行建立了联合办公制度,共同对贷款申请人进行现场调查和审核。下岗失业人员和境外就业人员的《担保借款合同》签订后,2个工作日内即可领到小额担保贷款。

选稿:陈雯  来源:新华网  作者:罗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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