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鲁木齐建筑材料不节能不得进入建筑市场
(2005年6月28日 11:39)

  建筑节能技术、节能产品将实行认定制度,如建楼盖房产品不节能,不准进入建筑市场。这是即将出台的《乌鲁木齐市建筑节能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中规定的。

  6月28日,乌鲁木齐市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20次常委会将再次讨论审议《乌鲁木齐市建筑节能管理条例》,该《条例》出台后将促进、保障和支持建筑节能市场;规范建筑节能技术、节能产品市场;对乌鲁木齐第二轮治理大气污染给予法律支持。

  6月27日,乌鲁木齐市人大组织视察了建筑节能工作,并听取了有关节能工作的进展情况和实地视察了乌鲁木齐的两个节能工作比较好的小区华美文轩家园和蓝波湾。

  乌鲁木齐市建筑节能墙体材料革新办公室在调查中发现房屋不节能,多半是由于使用落后劣质门窗所致。为此,乌鲁木齐市把打击落后劣质门窗作为强力推广建筑节能的一个重点来抓。

  据乌鲁木齐市建筑节能墙改办有关负责人介绍,6月28日后,凡是进入乌鲁木齐地区的施工现场的节能技术、节能门窗等产品,均要经过复检这一关,惟有取得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建筑节能达到标准的产品才能使用。

选稿:张爱群  来源:乌鲁木齐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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